消费者首告铬胶囊药厂
律师称举证难索赔不易
2012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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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26日,北京市民许某因服用过毒胶囊药品,将该药品的生产商四川蜀中药业有限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退还药款,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这也是首例消费者起诉铬胶囊药厂的案子。
  26日下午,许某委托北京广衡律师事务所的赵三平和康倩两位律师前去起诉,法院已经接受了相关诉讼材料。但能否正式立案,还需经过7天的审查期。
  赵律师介绍,许某在2011年因身体不适,购得蜀中制药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服用。
  许某认为自己服用了涉毒企业的有毒药品,损害了身体健康,造成了精神压力,因此委托律师代理其依法维权。
  律师称,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会要求患者就危害行为、损害结果、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举证。因为没办法证明损害结果,即使有损害结果,也难证明有因果关系。也许因为服用这种胶囊,铬中毒了,但表现出来的是肝炎或肾病,却没办法证明是吃胶囊引起的。此案中,想成功索赔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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