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将实行
2012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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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方见证

  本报济宁4月27日讯(记者 刘守善 通讯员 马鲲鹏) 为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市住建委决定从4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行业,采取见证制度,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采用旁站方式,对勘察活动进行检查、核实。 
  工程勘察是指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工程勘察见证,是由建设单位委托的第三方采用旁站方式,对勘察作业单位资质、作业人员的身份和资格、勘探点、钻探、取样、原位测试、原始记录等工作进行检查、核实的活动,并对其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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