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交保险可由原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
2012年04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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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7日讯(记者 李金金 通讯员 高钧) “我在东营交了两年保险,现在辞职去了河北石家庄,但暂时还没有找到新工作,社会保险应该怎样续交呢?”27日,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询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管理中心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可在新就业地(石家庄市)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石家庄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石家庄市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东营市)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东营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石家庄市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东营市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像王先生暂时未就业的情况,可以在找到新单位后再办理社保续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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