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5年,没领到养老补助
原单位为村办企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遇难题
2014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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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张姗姗) “我老伴都退休5年了,这笔补助一直没领到。”近日,市民鲁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和老伴只有一个儿子,老伴以前是烟台一村办企业的职工。约10年前,鲁先生的老伴办理了失业,2009年前后退休。随后,鲁先生多次到计生部门为老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但5年过去了却没领到。
  鲁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老伴只有一个儿子,老伴曾是烟台原新桥村一村办企业的职工,约10年前因企业倒闭办理了失业手续。“我老伴失业之前,就把档案调到了芝罘区人才市场,以后自己缴纳的社保。”鲁先生说,2009年前后,50岁的老伴到芝罘区人社局办理了退休手续。
  “我老伴退休之后,我就到芝罘区计生局给她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但跑了好几趟都没领下来。”鲁先生说,“听说我老伴退休时,这个养老补助可能是三四千,虽然钱不多,但这毕竟是独生子女父母应该享受的奖励。”
  鲁先生的老伴已经退休5年了,这笔养老补助还是没能领下来。“我问过别人,有的退休之后两三个月就领到了。”鲁先生说。
  13日,记者来到芝罘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如果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退休时应当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工作人员表示,按照烟台市的相关政策,如果独生子女父母为市属、区属企业失业人员,挂档退休后应当由同级人民政府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
  然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鲁先生的老伴退休时已不是原工作单位职工,工作单位没有责任向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如果她是在单位退休的话,就应当由企业发放。”此外,鲁先生的老伴原工作单位当时属于村办企业,其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不在政府发放范围内。
  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市属、区属企业之外的企业失业人员,以及无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助应当由哪个单位发放,目前尚无明确规定,“我们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不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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