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警方可代管违禁品30天
2014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2月16日讯(记者 陈兰兰 通讯员 范卫涛) 近日,记者从德州火车站派出所获悉,旅客乘坐火车时,如携带了违禁物品,经鉴定后,可选择由铁路警方代为保管,并在30天内取回。
  德州铁路民警说,如果发现旅客携带违禁物品后,首先建议旅客将这些物品让送站的亲朋带回。如果所携带的刀具不属于管制刀具,可以选择登记详细信息后将刀具交给铁路警方保管。警方详细登记后,会开出一式三份的登记表,旅客30天内可拿着登记表和身份证明在铁路警方处领取物品。至于没收的违禁物品,根据相关规定,都要交到上级治安部门统一销毁。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