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车辆报废补贴范围扩大
业内人士:二手车淘汰速度会加快
2014年02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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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2月16日讯(记者 贾晓雪)近日,记者从枣庄市商务局了解到,根据1月底商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以下简称《2014年公告》),其中涉及的老旧车辆补贴范围较往年明显加大。
  据《2014年公告》中介绍,2014年1月1日一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并于当年更新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
  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凭《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更新车辆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申请补贴资金。
  根据2013老旧车辆报废补贴政策,去年报废的范围仅为2013年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而《2014年公告》中,时间上扩大到“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此看来,这也是加速重型载货车提前报废的举措。
  枣庄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报废标准的车主可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将汽车交售给龙山路77号枣庄市汽车拆除中心、滕州市枣滕公园薛河段的枣庄汽车拆解中心滕州汽车拆解厂;台儿庄区广进路南首的枣庄汽车拆解中心台儿庄回收点进行拆解。
  “从公告中可以看出,二手车面临提前淘汰的局面。老旧汽车报废范围扩大,不仅减少了老旧汽车行驶的危险性,同时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也是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之一的重要手段。”枣庄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说道,“就汽车领域而言,商用车对空气的污染程度远远大于小轿车,而且燃油排放标准要求也低于轿车。重型载货汽车报废提速,有利于节能减排,降低空气污染指数。”
  根据枣庄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工作人员分析,2014年老旧汽车报废范围的扩大对二手车市场的交易将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很多符合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将面临着提前淘汰的局面。同时,也有业内人士分析,目前申请老旧车辆报废补贴的手续较为复杂,各地的申报点较少,并且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的相关政策并不是强制性执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这都阻碍了老旧车辆报废补贴政策作用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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