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费应从接到乘客开始
2014年05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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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电召服务,出租车司机也有自己的疑问,“有时乘客在比较偏远的地方,只补贴4元钱感觉不太够,能否从我们接到单走的时候就开始计费呢?”
  “我们平台的工作人员在挑选车辆的时候采取的是就近原则,如果太远我们是不会给出租车司机打电话的。”市运管处出租汽车管理科工作人员说,“加收4元钱的电召费,一方面就是对出租车驾驶员的补偿,另一方便是要维护电召平台的运行费用。这是淄博物价局经过研究后,在2013年第98号文件上规定的。所以,司机空车前往的补贴已经有了,计费应从接到乘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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