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不和起冲突将人打伤获刑半年
2014年08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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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8月18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高阳 神瑞霞) 岚山区一位小伙因与别人一语不和,用皮带抽人,不仅侵害了他人的健康权,自己也受到了严厉的刑事处罚。2014年6月10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1年12月17日23时许,孙浩和朋友小磊、小军在日照市岚山区某KTV唱歌,期间喝了不少酒。三人离开KTV时,遇到同样刚从KTV出来的高峻、李明伟。
  李明伟闻着孙浩等人满身酒气,不禁厌烦地说了句:“好大的酒气!”结果孙浩不乐意了,与李明伟对骂了起来,并抽出腰间的皮带,狠狠地向李明伟抽去。
  李明伟用右手阻挡,结果被皮带钢扣砸中,导致其第5掌骨骨折,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孙浩将李明伟打伤后逃跑,后于2012年5月6日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案发后,孙浩向李明伟赔礼道歉,赔偿李明伟损失7万元,并取得了谅解。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浩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孙浩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自愿认罪,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2014年6月10日,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孙浩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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