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钢模板公司为城铁项目行贿26万元
该公司被判单位行贿罪,总经理获刑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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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通讯员 陈正 李燕妮 记者 柳斌) 22日上午,福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协同职务犯罪预防科向某钢模板有限公司公开宣告了一份检察建议书。该公司因向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施工指挥部行贿已被判处单位犯罪。
  2014年,福山区检察院反贪局查办该公司向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施工指挥部供应钢模板的过程单位行贿罪26万一案,经法院判决该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25万元,公司总经理刘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在查办该案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该公司在人员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如犯罪环节相对集中,铁路工程建设施工中招标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物资款拨付审批等环节成为腐败聚焦点,并将行贿对象直接瞄准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和直接负责人,以支付相应比例回扣为条件进行拉拢腐蚀,以致影响到铁路建设部门负责人对有些物资应该公开招标或者询价而没有招标或询价,导致害人害己的法律后果。
  22日上午,福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协同职务犯罪预防科,向某钢模板有限公司就其向中铁二十局青荣城际铁路施工指挥部供应钢模板的过程单位行贿罪一案,公开宣告烟福检建[2015]2号检察建议书。福山区检察院提出相关检察建议,建议该钢模板有限公司加强对内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制定适当的企业制度,鼓励公司职工公平、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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