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检察院推行“四同步”监督法
2015年04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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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22日讯(记者 程凌润 通讯员 董峰 张丙栋) “我因犯罪受到查处,但办案人员办案文明,没有对我进行打骂、侮辱,我对检察官非常敬佩。”因涉嫌贪污罪被立案侦查的某村支部书记段某在悔过书中这样写道。记者了解到,办案人员能够获得犯罪嫌疑人的好评,得益于莱芜市检察院推行的“四同步”监督法。
  近年来,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推行“同步录音、同步录像、同步监控、同步回访”的“四同步”监督法,实现了录音录像“全覆盖、全天候、全联通、全存储”。“四同步”监督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查办的所有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全部录音录像,实现了办案零投诉、零违法违纪、零责任事故。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送来锦旗3面、感谢信6封,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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