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公布年报,将被纳入异常名录
2015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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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郭洪江 宋烜) 目前,企业公示年报期限已经截止,截止到6月30日,2013年烟台全市企业年报率为93.05%,2014年为92.14%,均超过全省系统平均年报率。未及时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纳入异常名录,7月中旬将在网上对外公示。
  为了让企业及时公示年报,工商部门也是蛮拼的。通过短信、微信、QQ群进行年报公示提醒。同时还通过电话、上门通知等形式,督促企业年报。主动协调街道办、居委会、市场主办方、物业公司、工商代理公司、记账公司等机构,引导其协助做好所服务市场主体的年报信息公示工作。
  尽管企业年报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但目前仍有一些企业没有按时公示年报,被纳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誉。“目前企业公示年报时间期限已到,没有按时公示年报的企业将被纳入异常名录,并在7月中旬名单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平台上对外公示。”工商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芝罘区市场监管局一位负责人介绍,目前辖区逾期未公示年报的企业有2000多家。
  这些企业是否可以从异常名录中移出?对此,芝罘市场监管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尽管公示年报期限已经截止,但公示系统没有关闭,没按时公示的企业可以先登录烟台红盾网,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上填写并公示年报,公示成功后,可到辖区工商部门提交移出异常名录的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该工作人员说,企业尽管可以移出异常名录,但会留下逾期未公示的痕迹,成为企业的一个污点。如果三年内一直被纳入异常名录,将会被纳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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