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者跑路担保人上了黑名单
担保人却称未给贷款人做过担保银行回应需等待法院判决
2015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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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9日讯(记者 李晓东 庄文石)8日,昌乐县乔官镇的王先生向本报反映,自己在买房子的时候突然被告知成了黑户,经过查询得知是在昌乐农商行五户联保中有一人欠款跑路,自己承担了连带责任,但自己根本不知道为这个人担保过。对此,昌乐农商行回应称,银行的所有操作都合乎规范,此事也已经起诉到法院,最终的结论要等法院判决。
  据王先生介绍,自己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办理贷款,但是去银行查询的时候被告知自己上了黑名单,无法办理。后来王先生到有关部门进行了咨询,结果被告知是自己多年前办理的多户联保贷款出了问题,贷款小组的五个人中有一人欠了银行的贷款,自己也因此要负连带责任。
  王先生想起自己多年前确实在昌乐农商行乔官支行办理过联保贷款业务,当时是和自己同村的三个人一起办理。但当他从银行拿到当时的贷款合同时,却发现原本是四个人的联保贷款上面出现了五个人的签名,合同上多出了一位张姓贷款人,正是这位张姓贷款人从银行贷了款没有还。
  8日上午,在昌乐农商行乔官支行,王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一份联合保证贷款合同,在借款人签名处,有五个人的名字和手印。王先生说当时去银行的时候是四户联保,当时自己签完字就走了,银行也没有给自己一份合同,直到去银行查询原始合同,才知道多出来这么一个人。
  王先生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农村信用社联户联保小组成员确认表”,上面的联保小组成员一栏里也是五个人,但在联保小组成员签字一栏,也没有出现王先生的名字。“我当时买房时利率还可以打八五折,但经过这一番波折,买房的贷款利率提高了,20年我要多付好几万的利息”,王先生说出现这样的事情自己感觉很委屈。
  下午,记者赶到昌乐农商行进行咨询,该行政策法规部的负责人徐女士称,签订合同的时候就是五个人,这些联保小组的人心里都是清楚的,而且这些成员在过去几年曾经多次贷款,从来没有人对张姓贷款人提出异议。至于当时没有提供给王先生合同是因为行里有规定也有相关公示,如果客户索要合同就给,不要就不会给。至于那张“农村信用社联户联保小组成员确认表”,也与贷款行为没有关系,只是银行自己的一份存档,因为前面已经签订了正式合同,客户要贷款,有没有这张表都可以。
  该负责人称在填写这张表的时候王先生正好在潍坊回不来,当时也是打电话和他进行过确认。对于王先生的说法,该负责人表示目前银行已经对王先生等四位担保人进行了起诉,法院一审判决王先生等四人对借款本息负连带责任,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二审结果,最终结论还是要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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