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出钱买经适房离婚后如何分割?
2015年07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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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者咨询
  我和丈夫结婚后,双方共同出首付,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房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们每月一起按揭还房贷。如果以后离婚,这房子如何分割?是他的还是我的?
律师解答
  首先该套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因经济适用房实行建设用地行政划拨,免交土地出让金。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一定年限后,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所以在离婚时就该房产进行评估,然后你们可以协商谁要房子谁要钱,如你方要钱的话可以把房子给他,你取得评估价一半的房款。当然如果你们的房子的贷款还有的话,那么你还要付没付清贷款的一半。
  本报记者 王裕奎 整理
  王丽丽,山东德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主要擅长离婚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买卖合同等民事诉讼及刑事辩护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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