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旅游合同需要注意陷阱
2015年09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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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刘雅菲 
实习生 张丹        

  打算跟团旅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最应该注意哪几点呢?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提醒。
  “在跟旅行社签订合同后,旅行社会提供一份出团通知或者行程单,并要求市民在上面签字,签完字就代表认可了,因此这个时候一定不能随便就签了,一定要仔细看好,特别是要注意行程单。”
  据了解,行程单上会约定行程、景点、食宿情况等。“目前我们发现,在行程单当中,关于酒店星级、老人小孩的收费这两项是出问题最多的地方。”
  该负责人表示,在约定住宿条件的时候,经常会出现准三、准四这种字样,让人误以为这些酒店达到三星或四星标准,但实际上住宿酒店的条件可能远远无法达到这一标准。“在约定住宿条件的时候,最好要了解所住酒店的具体情况,最好能够约定酒店名称,这样可以提前上网查询,做到心中有数。”
  对于老人和小孩来说,到一些景点经常能够享受到优惠,而有一些旅行社明知有这些优惠,却不会将钱退还给市民。“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要注意里面是否有可以享受优惠的项目,如果有,要约定好将这些钱从团费中扣除。”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游客还要注意行程中的一些用词,对于不明白的要让旅行社工作人员现场解释清楚再签字,如果团费明显过低,那可能就有问题。最好选择一些纯玩的线路,以免遭遇强制购物等。如果旅行中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要注意保存好录音、录像等证据,再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行程上写着参观却变成购物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如果是参观的景点,那王女士需要签字表明放弃这一行程。如果是购物,那游客就更有选择是否进店的权利。如果遇到强制购物,游客需要注意保留录音、录像、照片等证据,以便旅游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同时该负责人提醒说,当游客私下同旅行社商讨补偿等问题时,也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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