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难上难下,处罚都找不到人
餐饮店买“毒芹菜”被罚2000元,但找不到卖菜人更找不到产地
2015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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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16日讯(记者 王皇)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济南市食药监局通报18批次农残超标蔬菜情况。16日,记者获悉,基层食药所已开始进行后续处理。但过程中,农产品追溯和销售方处罚都有不少难题。
  此次抽检出农残超标300多倍的济南船歌餐饮有限公司和谐广场店,已经由槐荫区振兴食药所进行了处罚。振兴食药所负责人介绍,该店是从历下区一家农贸市场购入山芹,总共3斤,2.5元一斤进货,总共7.5元,处罚金额为2007.5元,目前已经交了罚款。当日抽检时,芹菜刚到不久,还未拆开和清洗。
  “餐饮店都没有检测设备,从农贸市场购菜后,菜的品质如何,餐饮店本身很难把关。只能寄希望于农贸市场的管理。”振兴食药所负责人说,考虑到这样的情况,原先告知处罚10000元的金额,经过申辩减少到2007.5元。 
  该负责人说,接下来会向历下食药部门发一个告知函,请辖区食药所和市场管理方监督该农贸市场。“目前我们的函只能发到市场上的食药所,还没办法再往上追溯产地。”农产品种植方面已超出了食药监局的监管范围,由农业部门监管。
  七里堡批发市场在抽检中,102号摊位的柴树芬所售的韭菜“毒死蜱”农残超标。但调查发现,102号为临时摊位,摊主已经换人,被抽检的摊主已经找不到了。
  此次抽检涉及的多个区食药监局工作人员都表示,只能对被抽检人进行处罚,而无法再追溯来源,更无法追溯去向。对于保存期限短易腐坏的农产品来说,这样难上难下的追溯,让监督抽检之后的处理和查缺补漏工作极易中断。
  追溯问题农产品的去向更无从查起,不少食药工作人员都坦陈,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多数都已卖到了市场,甚至早已上了市民的餐桌被市民吃进了肚子里。除了超市可能提供票据外,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的零售商户都无法提供票据,没有实在的证据,则很难实现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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