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再次被查这回拘留20天
2015年09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9月16日讯(通讯员 刘志海 记者 刘慧) 9月14日,商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查获一起涉嫌无证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询核实,该男子2014年也曾经因为无证酒驾被民警查处过。 
  14日下午2时50分许,商河交警二中队民警正在省道248线商河开发区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此时民警发现一辆由北往南行驶的黑色轿车突然调转车头准备离开,民警感觉该车可疑,随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开车的是一青年男子,检查过程中,该男子无法出示驾驶证。并且民警在与其对话过程中,察觉该男子有酒驾嫌疑,于是对该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呼吸酒精测试仪显示的结果为50mg/100ml,已达到酒驾的标准。 
  商河交警二中队中队长王拥军介绍说,杨某的驾驶证在公安网上显示处于注销状态,也就是说,杨某不但酒驾,而且还无证驾车,并且杨某还曾与2014年11月份,因涉嫌无证酒驾被处罚过。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杨某因涉嫌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再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面临罚款2000元并处20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