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设分支机构一保险公司被罚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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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李园园) 近日,记者从保监会烟台监管分局发布的“2015年行政处罚事项二”中了解到,在烟一保险公司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受到行政处罚,被罚7万元,并给予相关负责人处罚和警告。 
  根据行政处罚公告,某在烟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因未按规定完成回访;投保书漏抄录风险提示语句,其总经理直接受到警告并处罚款3000元。还有的公司其销售服务部,在给公司员工做培训时,部分培训视频和课件存在保险利益演示不当、与银行存款收益进行片面比较等情形受到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负责人给予警告。更有在烟保险公司未获得批准,私自设立分支机构,受到行政处罚7万元,并且给予两名负责人警告,并分别处罚1万元、5000元。 
  据了解,目前受到行政处罚的保险公司,都已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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