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爬铁塔要赔偿款阻碍施工扰乱秩序被拘留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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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王忠才 通讯员 刘同华 张晓晓) 11月2日,阳信县公安局金阳派出所在特巡警大队的协助下,传唤一名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人员郑某某,并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8月11日上午7时许,金阳街道办事处一六旬老汉郑某某因对某公司施工占地赔偿数额不满,将在其村庄东部高压铁塔上施工的工人强行赶下,自己爬到30多米高的铁塔上阻碍施工,并索要钱财。案发后,派出所民警、消防大队官兵及金阳街道办、县公安局等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对郑某某进行劝解。经过5个小时的工作,郑某某从铁塔上爬下,但其行为已构成违法。之后,派出所民警多次传唤郑某某均未在家中,11月2日金阳派出所联合特巡警大队,强行将其传唤至派出所。
  郑某的所作所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关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之规定,是一种扰乱单位秩序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对郑某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送往阳信县拘留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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