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部门发布“双11”消费警示:
部分商品临时提价再优惠
2015年11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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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刘晓 通讯员 盛秦岭) “双11”将至,各大电商摩拳擦掌发布促销信息,推出各种折扣优惠吸引消费者。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理性消费。
  据市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价格问题、产品质量、涉嫌虚假宣传、售后服务等是网购投诉的四大重点。一些貌似价格低廉的商品,可能有消费陷阱。去年“双11”后,王女士打电话反映,她打算买一套156元的化妆品,在一家店铺中提供了100元的代金券,她只花了56元就买到了标价156元的商品,可事后一搜,这套化妆品在其他店铺里正常售价只有50多元,实际并没有优惠。
  对此,市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双11”网购时,要注意七个方面:一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信用等级较高的网站,这些网站的下方会有工商部门的“红盾”标志,即“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二要在购买商品前,一定要注意仔细查阅商品描述和图片,详细了解商品的性能、质量、数量等信息,尽量不要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商品;三要记得与商家约定好信誉良好、资质正规的快递公司,必要时选择保价运输;四要杜绝私下交易,尽量选择货到付款,对于必须先行付款的方式,要选择正规第三方交易平台和支付平台进行结算;五要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六要第一时间验货。确定货物是否完整、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再进行签收;七要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产生纠纷,可以直接向网络交易平台投诉,也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12315投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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