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鼓励跨校评聘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王光营) 11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情况发布会。记者获悉,在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我省将权力下放给高校,为保证基层中小学的权益,城市和农村教师将分开评审,同时鼓励跨校评聘。
  “我们把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再参加政府组织的职称评审。”11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伯平表示,我省在8所高校进行了试点,4月份首先在民办高校推开。据悉,职称评聘权下放给高校,标志着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高校开始自主评价、按岗聘用各类人员,而人社部门不在涉及人员评聘的细节,只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实行“互联网+”的监管模式。
  李伯平表示,我省将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共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职务三级,初级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中级为一级教师,高级为高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后,我省146人首次获得正高级教师职称,改变了“小学教师不如中学教师、中学教师不如大学教师”的观念,未来还将鼓励中小学教师跨校评聘。
  “新政策有利于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促进教师之间的流动。”我省多所基层中小学的教师认为,以两所学校为例,如果都需要两名正高级职称教师,但其中一所名额已满,另一所出现空缺。第一所学校符合条件的老师也可以向后者提出申请,如通过评审,教师可前去该校工作。这意味着将来教师可以同时给多所学校上课,有利于改善职称不均衡的状况。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