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室温最低18℃,为啥我家达不到”
还要看建筑围护结构是否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张倩倩) 再过几天烟台就要正式供暖了,据悉《山东省供热条例》规定了最低供热室温为18℃,但不少烟台市民疑惑为何家里的供暖达不到这个温度。据了解,最低18℃的供热室温规定是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有效的。 
  “去年省里出的供热文件规定最低供暖室温是18℃,为啥我们家达不到呢?我们家每年的供暖温度基本都在14℃至16℃。”家住二马路一栋老居民楼的马女士致电本报热线说。
  据了解,2014年9月1日起执行的《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设计规范标准和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条件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采暖供热期内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 
  “上述的这三个条件达到了的情况下,供热公司应该保证供热室温不低于18℃。”一家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温度检测要求,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委托法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室内温度不达标的,供热企业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并减收热费。
  据了解,“室外温度不低于供热系统最低设计温度”规定是指工程师在进行供热工程设计时,根据规范确定的室外设计温度进行建筑耗热量的计算。如果室外温度连续三天低于室外设计温度,由于建筑物向室外散热量增加,采暖设备传出的热量不足以抵消建筑物散失的热量,室内采暖温度有可能达不到正常供热标准。
  “建筑围护结构符合当时采暖的设计规范是指建筑物及房间各面的围护物的保温处理需要符合规范,一些老旧小区房子由于当时没做保温处理而不符合规范。”工作人员介绍,一些老小区供热管网由于年久锈蚀老化,出现漏水等情况,也能影响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这些老旧小区需要逐渐地进行节能改造。 
  “室内采暖系统正常运行是指散热器未装修遮蔽、未私自改造室内供热系统、管道水流畅通、管道或散热器内没有气阻等的情况,这些环节出现问题而影响采暖效果的也较为常见。”该工作人员说。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