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拿1500万,力促外贸发展
烟台两部门联合发文,加强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1日讯(记者 王永军) 近日,烟台市财政局和烟台市商务局联合印发《烟台市商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支持对外贸易、服务外包以及电商发展。比如办法规定,2015—2016年,市级每年安排1500万元,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 
  办法所称商贸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以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培育引进国际知名品牌、引导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持续实施“菜篮子”工程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办法规定,今明两年,市级每年安排1500万元,支持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更强化招商引资,对市政府确定的境外招商引资活动、对世界500强及跨国公司总部相对集中的北、上、深等大城市招商引资活动以及根据市政府安排接待境外经贸团组来烟活动费用给予补助。
  为大力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实行对外贸易增长分档奖励。对年外贸易额1亿美元以上,且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增量部分每2000万美元奖励15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此外,企业到境外投资新设或并购生产加工和科技研发企业,带动国内原材料、产品出口(国家限制出口商品除外),中方投资额在5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对外贸易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
  据了解,2015-2016年,市级每年安排400万元,支持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对服务外包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银行贷款利息,给予不超过50%的贴息补助,单个园区补助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专项资金由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共同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专项资金年度预算,批复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资金支持重点和分配使用方案,办理资金拨付,并会同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