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剧院第二期委托经营签约仪式举行
与保利再携手,谱文化惠民新篇章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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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孔雨童 
通讯员 宋永胜 

  11月11日,烟台大剧院第二期委托经营签约仪式在大剧院举行。签约仪式上,烟台市文化馆馆长解维力与北京保利剧院山东、东北大区负责人王海翔进行了签约。这标志着烟台市将再次与保利集团携手,谱写文化利民惠民的新篇章。 
请来国内最好的“剧院管家”
  2007年5月,烟台市提出建设文化大市、文化强市的战略目标。当年9月,市委、市政府舍弃10亿多元的巨额商业开发收益,投入10.7亿元在市区黄金地段建设了集博物馆、文化馆、大剧院、京剧院、青少年宫和图书城于一体的烟台文化中心,这是烟台有史以来投入最多、规模最大、档次最高的文化建设项目。2009年9月,烟台文化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奠立了烟台文化发展的一座新的里程碑,使广大市民有机会在家门口充分享受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 
  烟台市在文化中心建设之初就确定大剧院为公共文化设施,和重要的文化民生工程。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烟台大剧院进行科学有效地运营管理。
  对此,市文化部门提前运筹,对国内多家大型文化企业进行考察,多方进行论证比较和洽谈交流,最终选择了最具实力的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烟台大剧院委托经营合同。2009年9月10日,烟台大剧院正式投入运营,在全省首开政府委托管理运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的先河。六年多来,双方按照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科学运营,达到了“四个一流”的目标,使其成为“市民美育的园地,高雅艺术的殿堂,文化服务的平台,文明城市的窗口”,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了广泛影响。
管理模式在全国产生示范效应
  烟台大剧院是保利集团在北方地区的首个剧院管理项目,具有引领示范的地位和作用,先后影响并带动省内青岛、威海、潍坊和北方大连、秦皇岛、呼和浩特等城市加入保利院线,先后向这些剧院输送了一批运营管理骨干;同时,为第十届中国艺术节期间各地建起的剧院设施提供了成功的运营经验和榜样。 
  烟台大剧院的成功运营,为保利集团与我市开展其他项目的合作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与条件,其房地产置业公司从2011年进入烟台,亦合作顺利,发展迅速。保利集团作为大型央企,通过对烟台大剧院一流的管理运营,在烟台扩大了影响,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烟台市的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央电视台、新华每日电讯、中国文化报等多个国家级媒体报道。2013年11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刘云山同志视察烟台大剧院,对我市委托大型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全国首创“三位一体”运营模式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徐明介绍,2015年中央2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而烟台大剧院超前于“十一五”时期即开始实施委托运营,在全国首创的“院线演出+公益演出+社会经营”三位一体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服务模式,完全符合中央现在的要求,体现了烟台市委、市政府谋长远发展的战略眼光和民生情怀。 
  11月4日,该项目以公共文化服务类第四名的优异成绩,荣获第二届山东省文化创新奖,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义。 
  创新点之一:在全省率先实施政府委托管理运营公共文化设施,加快了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步伐。大剧院的成功运营也开启了烟台市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改革之门,2013年,莱山区政府对所辖胶东剧院也采取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今年上半年,烟台市在总结大剧院模式的基础上,出台了《烟台市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持。
  创新点之二:烟台市将大剧院定位为公共文化服务单位,而不是商业演出单位。主要内涵包括:剧院应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不是挣钱第一;是高雅艺术殿堂,不是商业娱乐场所;是专业艺术演出舞台,不是各类商务会务场地;是为市民文化服务的阵地,不是供游客游玩娱乐的会所。以上对烟台大剧院这一公共文化设施的准确定位和丰富内涵,受到第二届省文化创新奖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评价。
  创新点之三:率先实行低票价制,让普通市民能够走进大剧院,得到“高贵不贵”的艺术享受。政府每年对大剧院补贴1500万元,在实行低票价的同时,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明确规定院线演出“禁止包场,控制团购”。委托运营合同明确规定:院线演出平均票价不超过260元,最高票价不超过680元,每场演出100元以下的低票价座不得少于15%。在政府补贴和有效监管运营之下,低票价制得到有效落实,市民形象地称之为“经济适用票”。 
  创新点之四:烟台市成立隶属于市文广新局的大剧院监管办,对大剧院行使指导和监管职能,保持政府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其公益性质不变,公共文化服务职能不变。由于大剧院运营良好,成效显著,因此在第一期合同到期后,烟台市政府又按照《政府采购法》,于今年9月启动了第二期委托经营的招投标项目,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财政局以及市政府采购办、烟台大剧院监管处为此做了大量严谨细致的工作,而保利剧院公司最终以超强实力中标,继续对烟台大剧院实施委托运营。
每周两场以上演出 总观演人次达68万
  截至今年10月底,烟台大剧院运营六年多来,共举办各类演出692场,平均每周两场以上,接待国内外艺术团体415个,观演总人数68万余人次。国内外一流的音乐、歌舞、戏剧、杂技等舞台表演艺术纷至沓来,异彩纷呈,好戏连台,广大市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高雅艺术盛宴。“情颂中华”“梦圆中秋”等五届诗文朗诵会先后在大剧院成功举办,诵唱中华古韵,弘扬家国大爱;2014“烟台市专业艺术院团演出季——吕剧演出月”、2015烟台文化艺术季红色剧目演出月精彩上演,情倾万余观众,烟台本土艺术得到大发展、大繁荣……烟台大剧院作为文化中心的主场馆,发挥了文化服务的主阵地作用,受到大众的广泛欢迎。 
  烟台大剧院遗址注重从长远出发,培育观众、培育市场。自2013年以来,全国演出市场一度出现低迷,而烟台大剧院长期自行购票的观众会员数量在2013年度较以往增加了2300人;2014年下半年,又较2013年末新增2800人,目前烟台大剧院观众会员总数已达1.86万人,散票率一直在80%以上,平均上座率不降反升,近两年增至72%。烟台大剧院会员持续增加,以散票为主的销售额稳步上升,这正是长期坚持正确培育的结果。 
  其次是注重推广普及高雅艺术,打造“打开艺术之门”和“市民音乐会”两大惠民品牌。烟台大剧院每年有近20场高水平、低票价高雅艺术演出,全场票价最高不超过100元,最低仅为20元,并且半数以上是50元以下的低票价,受到市民观众和音乐爱好者欢迎。在此影响之下,依托于烟台市文化馆的烟台文华爱乐乐团、烟台华韵民族乐团分别于2012年、2014年成立,惠民演出有声有色,在全省领先。 
  文化“航母”赢得各方好评。烟台大剧院完备优良的硬件设施和先进专业的管理服务,不仅赢得社会公众的好评,也赢得国内外艺术家们的广泛赞誉。国内外艺术家异口同声地称赞烟台有“一流的演出设施、一流的管理服务、一流的市民观众”。烟台大剧院不仅成为全省专业剧场的示范榜样,更为烟台市夺取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山东省文化强市、山东省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之首和建设胶东文化龙头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向国内外展示烟台、宣传烟台的重要标志和闪亮名片,极大地丰富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提升烟台沿海开放城市的层次与品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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