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城区对112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摸底排查
食品小作坊也有规范化标准
2015年11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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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1日讯 (记者 于鹏飞) 记者从莱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以来,莱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启动小作坊监管工作,推动小作坊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全区所有小作坊开展摸底调查和备案登记,全面掌握辖区小作坊的基本情况,建立小作坊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到一个不漏、一户不少,并建立了监管档案。
  记者了解到,经过摸底排查,莱城区现有小作坊63家,其中不包括馒头房、豆腐房、火烧铺、包子铺、肴肉店等加工小作坊。如果加上上述小作坊的话,合计为1122家。
  据介绍,食品小作坊,又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是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生产,有固定生产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无预包装或者简易包装,销售范围固定的食品生产加工(不含现做现卖)的单位和个人。
  记者注意到,为了保障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成了莱城区食药监局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莱食药监发[2014]42号文件要求,该局与莱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下发了《莱城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小作坊安全经营的各项标准。
  按照办法要求,经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有固定场所的小作坊申请,该局监管所现场核查,符合条件的发放《食品生产经营报告登记卡》。小作坊负责人要签承诺书,承诺诚信守法、亮证经营、场所整洁、健康卫生、索证索票、原料合法、食品放心。通过摸底检查,检查对方的主体资格、场所是否清洁、进货检查验收有无问题、加工过程有无问题、是否有禁止性行为。截至目前,莱城区已完成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的摸底工作,并发放了部分报告登记卡,小作坊规范化监管取得成效。
  下一步,莱城区食药监局将对已发放《食品生产经营报告登记卡》的小作坊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监督意见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对达不到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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