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忽悠用假公章签合同骗100万元
他自称某大型企业员工,能拿到两个工地的施工生意
2015年12月2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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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2月20日讯(记者 王震 通讯员 姚丹) 荣成一男子堪称大忽悠,他声称可以拿到两个施工项目,还伪造假公章与烟台一公司签合同,两次收取对方履约保证金共100万元。近日,经区法院一审判决他连本带息返还。
2013年6月9日,荣成男子唐某承诺能拿到文登某商城、荣成某科技园项目,这引起了烟台某公司的兴趣,双方开始洽谈合作。唐某用伪造的中铁港航局合同专用章,与烟台这家公司签订施工协议书,唐某为此分别收取烟台这家公司履约保证金30万元、70万元。
后来,烟台这家公司了解到,中铁港航局根本没有唐某这个员工,中铁港航局也与唐某声称的项目没有任何关系,项目本身也没有建设和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协议根本无法履行。烟台这家公司找唐某,要求他退还100万元未果,于今年7月15日把唐某诉至经区法院。
经区法院审理认为,唐某以中铁港航局名义收取烟台某公司履约保证金30万元、70万元,其施工协议书、合同履约保证金、收款收据所盖的中铁港航局合同专用章均属伪造,行为自始无效,唐某取得笔款项属不当得利。于近日判决唐某返还烟台某公司10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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