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大事记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1971年7月
  国务院批转《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指标首次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
  1980年9月
  党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1982年9月
  党的十二大把计划生育确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
  1991年5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2002年9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2013年12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启动单独两孩政策。 
  2015年10月29日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              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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