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生鲜食品“生日”有点乱
部门:将对超市自设生鲜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严管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
齐鲁晚报
【PDF版】
超市包装好的蔬菜上只标了包装日期。
文/片 本报记者 焦守广
“也不说明是什么时候屠宰的,我怎么知道这肉新不新鲜?”21日,市民张先生去超市买鸡肉,而保鲜盒上只有包装日期。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城区不少商场超市都存在生鲜食品只有包装日期没有生产日期的现象。
记者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国家发布《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将对超市自设生鲜食品的包装和标签进行严管,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现状>> 食品保鲜盒上只有包装日期
目前聊城超市生鲜食品包装和标签标注情况如何呢?记者走访城区一些商场超市发现,不少食品生产日期以包装日期代替,生鲜标签信息不全等,市场现状很难达到规范要求。
在柳园路一家超市内,鸡翅、排骨等肉类以及各种蔬菜水果被精心包装在透明的保鲜盒中,盒上标注了食品名称、价格以及生产日期,据超市工作人员介绍,用保鲜盒包起来,这样不仅方便人们购买,不用自己挑选称量,而且有助于保鲜和保持水分,延长食品保质期限。
“包装好的蔬菜对我们顾客来说是挺方便的,就是不知道这菜是啥时候的。”超市里正在买菜的肖女士说,一般她都是凭外观来判断这菜是不是新鲜。
“XX鸡翅,包装日期2015年12月21日,保质期2015年12月22日……”12月21日,市民张先生在一家超市生鲜柜台前,选了一盒鸡翅,销售人员打包后贴上价签,销售人员介绍这些鸡是今天刚送过来的,保证新鲜。而包装盒上只标注了包装日期,至于什么时候屠宰生产的则没有说明。
记者又查看了超市里青椒、白菜、花菜、苹果等贴好标签的蔬果以及其他生鲜制品,标签并不包含产品的真正“出生日期”。肉类生鲜制品中,仅有某品牌猪肉明确标明了生产日期。
新规>> 不能用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在标签标注方面,《意见稿》中规定,生鲜食品的生产日期需根据供货者提供的情况分类标注。畜禽肉类应标注为畜禽屠宰或肉类出厂日期,果蔬的生产日期应标注为收获采摘日期,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出厂日期。标注内容包括生鲜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以及生产者或供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另外,鼓励超市经营者按小时标注禽畜肉类等生鲜食品的保质期,并鼓励应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信息科技技术助力于生鲜食品标签对生鲜食品生产过程环节信息的追溯。超市经营者应对生鲜食品的自设包装及标签标注内容和食品安全负责。生鲜食品包装不得擅自拆除或更换,标签标注内容不得伪造、涂改、遮挡、篡改,不得以包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
进口生鲜食品应当用中文标注生鲜食品的名称、原产国及具体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进口日期、保质期,以及进口商和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转基因生鲜食品应在标签标注中按照规定显著标示,做到标注内容位置醒目、颜色鲜明,文字字体不小于标签中其他标注文字。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以及其他质量安全或产地认证和注册商标的生鲜食品,可以在包装物或者附加的标签上标注认证和商标注册等方面的内容。
商家>> 将面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意见稿中有一些规定是比较容易实现的,比如对于加工肉馅方面的要求,可能只涉及到销售和购买习惯的变化,难度不大。但是蔬菜、水产品等生鲜食品就比较难了。”一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中果蔬的生产日期、收获采摘日期都要标注,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者出厂日期,这么规范初衷是好的,但执行比较难。另外,要实现食品的可追溯,不仅对超市严格要求,也要对源头等各个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才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可溯。
常年经营肉食类产品的陈先生表示,如果照此公布实施的话,落实起来的确有一定难度。“比如,水产品的生产日期为起捕日期或者出厂日期,这么规范,初衷是好的,可实现食品的可追溯,但作为经营者来说,同时也面临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即便是从大型水产市场采购来的商品,对方顶多是给我提供一个大致的产地信息,太具体的信息也提供不了。”
还有业内人士称,关于肉馅质量管控,按常理超市是不会提供现绞现剁肉馅服务的,如果现绞、现剁,势必会增加超市人力成本,这部分成本必将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