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年间忙银执照现世
看清代漕粮房是如何征税的
2015年12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文/片 本报记者 杨淑君                                      
  近日,爱好收藏的市民胡东建在自己家里发现两张光绪年间的老票证,从内容上看,它是当年官府征收田赋的收据,依循这两张票证的历史,记者了解到清代漕粮房的征税史。
爱好收藏 家里发现老票证
  记者在东昌府区将军苑小区胡东建家里看到两张光绪年间的老票证,一张上面写着“上忙执照”,另一张写着“下忙执照”,都是“东昌府聊城县正堂为征收地丁银两事”发给交税人“张成也”的,时间在“光绪三十三年”。从内容上看,它是官府征收田赋的收据。喜欢收藏的胡东建说,上忙执照和下忙执照一般合称为“上下忙执照”。
  这两张执照大小、格式完全相同,纸质为淡黄色的薄宣纸,皆长20厘米,宽8厘米。内容为雕版印刷,具体信息用毛笔字填写,执照上盖着红色官印。但由于当时盖的太轻,又历经百年的逐渐褪色,上忙执照上的印章已经快退净,下忙执照上的印章也只能看出红色印痕来。
查阅资料 秦汉起征“人头税”
  关于清代田赋的征收制度,胡东建查阅资料知悉:自秦汉以来即有征收人头税的传统,唐代开始实行“两税法”,即以征收钱银取代了之前的征收谷物。每年分夏秋两次征收,分别称为“夏税”和“秋税”。明代晚期推行“一条鞭法”,丁银(人头税)开始摊入田赋征收。清代康熙晚期实行“摊丁入地”后,被统称为“地丁钱粮”,也就是执照上所谓的“地丁银两”。        清政府在雍正十三年(1735年)规定,地丁银两上半年在二月开征,五月截止,名曰“上忙”;下半年在八月开征,十一月截止,名曰“下忙”。在“上忙”和“下忙”所征收的地丁银两,称为“忙银”。这种征收赋税的办法,沿用至民国。 
  田赋是中国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课征的土地税,“田”是指按田地征收的田租;“赋”是人头税,叫口赋。田赋中最主要的是地丁,地丁包括地赋与丁赋。 
  地赋是农民交纳的地税,丁赋是人民向政府提供的徭役折银。按规定,年16岁至60岁为丁,成丁按规定纳丁银,以贫富为差,分为上、中、下三等课丁银,征银多寡,各省均有差异。清朝雍正二年(1724年)开始将丁粮摊入地粮内合一征收,因其以白银缴纳,又分为地银和丁银。
清末民初 除缴地丁银两还有各种税
  清末民初聊城的地丁银两如何收取呢?据聊城已故老教师胡国典所写《旧政府的户房、漕粮房和卫房》一文介绍,那时有县地、卫地之分,县地地丁银两由县衙户房下属的漕粮房征收,卫房(聊城原有平山、东昌两卫,后来平山卫并入东昌卫,属于军事单位)征收卫地的地丁银两。 
  漕粮房及卫房人员不属官府任命,系幕僚性质,总头目被称为老总,一般税收人员称为钱粮先生。县地征收的地丁银两除了每年“上下忙”应收数目外,秋季还要缴纳漕米(折米为钱,每亩约交二分多银)。卫地缴纳的上下忙银钱相当于县地的半数,而且秋季不用缴纳漕米。 
  如遇灾荒年景,报请上级核准,也可以酌情减免地丁银两。但除非重大灾情——颗粒不收的境地才能豁免。普通年景,农民不主动去缴纳钱粮,县衙即派衙役上门催促,再不缴纳就会被关押拘留。那时除了应交的地丁银两外,还有地方附加的各种捐税,如“教育附捐”、“修河架桥附捐”等,可见农民负担之重。 
  新中国成立后,田赋改称农业税。2006年,国家宣布免除农业税。自此,实行了两千多年的田赋缴纳制度才宣告结束。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