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生活
2016年09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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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大附中  初一十二班  高乐彦
  现在流行“打工风”,这不,这风也刮到我家来了。
  那天晚饭时,父亲读了一篇关于美国小学生在亲戚家打工挣钱的新闻,激发了我的灵感,我说:“老爸,你看我天天帮你们做家务,是不是也给我点儿打工费啊!”爸爸托着下巴,眼睛望着天花板,一字一顿地说道:“我看试试也行,先签下合同。”“好啊,马上签!”
  不一会儿,爸妈从书房里拿来几张白纸。爸爸严肃地宣布:“你,正式被聘为家里的清洁工,负责全部卫生。如若有不达标或半途而废等现象,工资全部扣除,试用期两个月,月薪50元。”我立刻签了字,盖了章。
  第二天,我便开始履行职责。晚饭后,爸妈悠闲地在沙发上看电视,我则在厨房奏起了锅碗瓢盆交响曲。好不容易收拾妥当了,又拿着拖把跑来跑去,又提着好几大袋垃圾楼上楼下地跑。我就为了那可怜的50元,日复一日地重复着那堆无聊的家务。终于,在他们的认可下,我拿到了第一笔薪水,也是我人生的第一桶金。
  拿到薪水的我心花怒放。存着,理所应当;花掉,也心安理得。最终,我把这血汗钱存了起来。
  到了第二个月,我变懒了,吃完饭总想在沙发上坐一会儿,几经催促,才不情愿地起来收拾那一片狼藉。妈妈嚷嚷着要扣我工资。爸爸却意味深长地说:“让你劳动是给你机会,让你感受社会上的竞争,明白有付出才有收获。”听完他的话,我的脸顿时感到发烫,接着保证以后绝对会按合同做,这才保住了工作。
  现在,我已经习惯了打工生活,也从中找到了坚持下去的理由。我认为,在为家庭做贡献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当然,我也盼望合同上的工资能越涨越高吧!
我眼中的我
  我是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姑娘!我阳光善良,自信开朗,幽默风趣,多才多艺。我喜欢弹琴,唱歌,跳舞,画画,更喜欢读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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