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地税局规范干部业余生活
“7要30不准”让监督和自律无处不在
2016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宁11月10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单长品 周慧鹏) 净化税务人员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加强对税务人员业余生活的监督管理,直击日常生活中的“麻点”“盲点”和“痛点”,为税务人员敲响了警钟。日前,济宁市地税局出台《关于规范系统干部职工业余生活的若干规定》,明确了“7要30不准”。
  “7要”从正面倡导的角度涵盖了政治、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要求税务人员做到维护党和国家尊严、担当社会责任、勤俭朴素生活、培树良好家风、净化人际关系、保持清廉本色、党员带头干部自觉;“30不准”以负面清单的方式列举了30个方面的禁止性事项。其中,不为错误观点提供传播渠道,不准参与黄、赌、毒活动和涉足色情、赌博场所,不准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准酗酒滋事,不准利用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拉帮结派和借战友会、同学会等活动搞“小圈子”,不准到私人会所吃请、请吃,等等,督促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规范干部职工的生活方式。
  “以前,总觉得下班之后就可以不受条条框框的约束了。通过学习市局关于规范业余生活的若干规定,我认识到监督和自律应该无处不在,即便是在虚拟世界里也要时刻牢记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不任性、不传谣、不泄密。”青年税干孔新在济宁市地税局组织的“纪律行动”学习交流会上如此发言。
  “我们出台这一规定,遵循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挺在前面的精神,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措施。八小时之外不是法外之地,倡导什么、反对什么,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税务人员知行合一、表里如一,人前人后都一样,才能经得起考验。”济宁市地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翟华斌说。
  围绕规定的执行,济宁市地税局还建立完善干部职工业余生活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把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作为干部考察、评先树优的内容以及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采取公布监督电话、建立网上举报平台、不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典型问题公开曝光等措施,着力健全党组织监督、部门监督和家庭监督相结合的立体监控网络,引导税务人员业余时间不离组织、生活交往不忘法纪。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