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枣庄市工商局、市消协
关注老年消费 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
2016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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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贾晓雪 本报通讯员 孙仲军 张冬磊
  10日上午,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枣庄市工商局、市消协走进老年大学开展赠书活动,随后又联合枣庄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枣庄农村信用社、太平洋保险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在永安镇秋季物质交流会现场开展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活动,并在现场设立了多个咨询服务台,宣传普及金融消费知识,受理相关咨询和投诉。
消协走进老年大学开展赠书活动
  11月10日上午9时,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枣庄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枣庄老年大学开展了向老年消费者赠送《老年消费警示手册》、《齐鲁消费者杂志》和宣传手提袋活动。省消协 汝太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丁新胜、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宗伟出席活动,市工商局副局长、消费者协会会长史学斌、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市老干部活动中心主任卢家良及省消协随行领导和100余名老年大学学员共同参加了赠书活动。
  “今天开展的老年消费教育进枣庄老年大学赠书活动时间虽然很短,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希望省消协、市工商局、市消协多组织这样的活动,在社会上逐渐形成敬老爱老的良好风气。”省消协 汝太秘书长在讲话中说,“借此机会我也衷心希望老年朋友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意识,要多读书,多了解消费维权知识,要科学消费、理性消费、安全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运用好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 传播金融知识
   上午10:30分,在市中区永安镇利用乡镇秋季物质交流会的时机,现场举办了“山东金融消费教育‘进农村’活动。省、市、区三级消费者协会,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市保险行业协会、枣庄农村信用社、太平洋保险公司等7家金融机构共同参加了活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人次,接受投诉90人次。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消协紧紧围绕2016年“新消费 我做主”消费维权年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开展丰富多彩的3.15纪念活动,组建了枣庄市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全市首家“老年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开展了全市通信服务行业消费体察活动、金融消费教育“进高校”暨大学生金融消费知识有奖竞赛活动,积极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10月底,市消协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0余人次,咨询2500余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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