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建国
近日,深圳市几家单位联合组织了“深圳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总共32名候选人,要从中选出10名“最美政法干警”。有网友反映,深圳南山区一所学校强制老师选择所属区里一位候选人,并与老师绩效考核挂钩。校方称活动是老师们“想投就投”,南山区政法委则表示,不会强制要求学校投票。(1月4日人民网)
面对有关方面的否认,很多人不禁莞尔一笑。且不说网友爆料“有图有真相”,想想过去媒体报道的,一些地方连捐款都能强制,强制投票又有什么不可能。当然,正如有关方面否认的,强制是不妥的——这也没有过多讨论的必要,真正值得深思的是,即便不存在强制投票,这样的评选活动就能保证公正吗?
一段时间以来,类似的“最美”评选各个层面都有,从激励作用上讲,适当举办评选,能够营造一种正确导向。然而,任何一种评选,公正都是生命力所在,可出现在眼前的评选,能够保证公正吗?
就现实来看,到底谁能当选,主要看自己的“拉票能力”和单位的“组织能力”。如果身在一个坚强有力的单位,有人帮着组织,自己也有丰富关系网,肯低下头来拉票,那就能够得到高票;如果身在一个小单位,自己又要顾着斯文,在这样的评选中必然吃亏。当评选只剩下刷脸时,已然失去公信。
一项有意义的评选,从初心上讲,应该是从中选出真正的优秀者。这种正向激励作用是由公正保证的,如果一项评选,毫无公正可言,最终脱颖而出者,并非工作优秀,而只是“刷脸优秀”,这样的评选还有什么意义?由此带来的只能是劣币驱逐良币,从而出现“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的现象。
“深圳最美政法干警”评选,无论是否存在强制投票的现象,都未必能保证公正。需要回答,这32个候选人,有几人具有广泛知名度?如果公众对候选人并不了解,又如何作出有价值的投票?即便有关方面提供了只言片语的介绍,可距离公众真正了解也有十万八千里。而且,有关方面能不能保证投票是独立和公正的,并不存在有人拉票刷票?如果一个人最终当选靠的不是工作能力,而是“拉票能力”,那对于推动工作只会起到副作用。
时间进入年关岁底,又进入各种评选泛滥时。评选没有原罪,可鉴于倾向性问题的存在,最好还是控制在本系统之内——毕竟一个人的工作状态,系统内部最为了解,外面的人其实陌生得很。即便需要面向全社会,也应该进行充分宣传,让公众有一个熟悉过程。不必讳言,不强制的最美评选也未必公正,而泛滥的最美评选应有所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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