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骑车在浓雾中穿行。 本报记者 邹俊美 摄
东昌路上,一名环卫工人正推着车子打扫卫生。
本报记者 李军 摄
本报聊城1月4日讯(记者 李军) 4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公布的17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数据显示,4日14时聊城空气质量指数为145,属于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在全省来看污染指数较低,没有达到重度污染。在聊城东昌府政府、市委党校、二轻机械厂、海关、鸿顺花园、开发区等几个监测点,东昌府区为206属于重度污染,其它监测点均为轻度污染。
从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悉,目前红色预警与Ⅰ级应急响应仍在执行。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已经停止生产。燃煤电厂已完成废气超低排放,除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确保生产安全之外的锅炉也要停止生产。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工地的施工作业。城市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实施单双号限行。城市主干道每日进行至少7次洒水抑尘作业。禁止露天焚烧及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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