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租起纷争 司法调解来平息
郓城县随官屯镇司法所成功调解一涉及百余农户利益的土地纠纷
2017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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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郓城3月28日讯(记者 崔如坤 通讯员 赵考壮) 日前,在郓城县随官屯镇后街、王垓两村378亩土地流转中,租赁方巨野县的许某、周某与经纪人郓城县的任某及农户之间在租赁过程中产生了纠纷,涉及两县三方及100多户农民的利益,郓城县随官屯镇司法所接案后,积极调解,化解矛盾,保护了各方合法权益,平息了纷争。
  2016年秋收后,巨野县许某在郓城县随官屯镇的任某帮助下,租赁了后街村40余户村民178亩土地,租期为5年,年租金每亩1000元,但是许某没有和租赁户签订租赁合同。许某和任某也没有就经纪费达成协议,双方只是约定“随行就市,如果许某挣得多就多给点,挣得少就少给点”。之后,许某在任某帮助下,又在随官屯镇王垓村租赁了200亩土地,年租金每亩1000元,租期3年,且许某与王垓村的租赁户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并种植了大蒜。
  据任某口述,他曾告诉许某,如果许某租赁的这两块地种不过来,许某不能私自转包,应由他处理,但是,许某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后街村178亩土地转租给了巨野县的周某,第一年的转租金升高为每年每亩1100元,后4年的租金每年每亩为1050元,并签订了转租合同。
  但是周某和租赁户签订的合同租金仍为1000元,这样每亩就多出了100元,同时,周某支付给了任某和许某一定的经纪费、劳务费。任某在收到了周某的经纪费后,才知道许某转租给周某的租金数额高于原来的租金,任某便要求许某支付王垓村200亩地的经纪费和劳务费,由此产生矛盾,并波及到到租赁户,有的农户要求退租,影响到周某的生产经营。
  许某、任某、周某三方各执一词,他们来到随官屯镇司法所寻求帮助。所长房华锋详细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并询问了许某、周某、任某三人的想法和要求。为了尽快化解矛盾,确保土地流转成功,保护各方利益,防止发生意外发生,房华锋带领司法所同事牺牲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到后街村、王垓村走访调查村民,经过几天的详细调查了解,摸清了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房华锋在掌握产生纠纷的原因后,组织当事方进行调解。房华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讲道理、摆事实,同时辅之法律依据,说服了三方当事人,促成当事方达成了调解意向。
  最终签订了调解协议:许某和周某解除后街村178亩土地的转租合同,周某在任某的协助下与178亩地租户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每年每亩50的价格支付任某经纪费、操心费等,任某不再追究王垓村200亩土地的经纪费,许某自主经营管理与任某无关。经过调解确保了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同时保障了100多户农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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