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自燃,车主获赔15万元
人烧成十级伤,一车货也烧没了,厂家和经销商承担连带责任
2017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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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3月28日讯(记者 林丹丹) 2015年9月,李先生买了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2016年3月,车子突发自燃,李先生被烧伤住院,车物被烧毁。经查系因电气故障引起。经环翠法院调解,摩托车销售商、生产厂家赔偿李先生15万元。
  2015年9月,李先生在环翠区一摩托车行买了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2016年3月26日,李先生驾车行至青岛南路宋家洼村附近,车子突然自燃,李先生烧伤住院,车物烧毁。经区消防大队调查确认系电气故障引起。李先生将销售商和生产厂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李先生伤后到医院治疗46天,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经环翠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摩托车销售商与生产厂家承诺于今3月23日前连带赔偿李先生125000元,由于逾期未付,最后赔偿了李先生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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