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涵园新居公租房实景图。(高新区供图)
本报11月16日讯(记者 修从涛) 继济南高新区中铁汉峪配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进行报名分配之后,近日,济南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发布公告,济南高新区又一公租房项目涵园新居公共租赁住房,也将于11月20日开始进行部分分配报名。据悉,此次参与配租的共计1862套公租房,对于已经报名高新区其它公租房常态化轮候的申请人员可进行变更小区申请登记。
涵园新居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高新区凤凰路以东、烈士山西路以西、中林路以南、涵源大街以北。项目占地96.5亩,共建设公租房住宅11栋,总计2510套,总建筑面积约19.21万平方米。该项目分三个标段,目前一二标段的1862套公租房(其中一室户1138套,二室户724套)已基本建成,将于11月20日进行分配。
据悉,凡是符合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的高新区户籍家庭、单身人士和高新区注册纳税的企业、高新区管委会各部门(单位)及派驻机构符合条件的共同申请人均可报名参加摇号。单位集体申请的共同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市内无住房人员;高新区户籍家庭户申请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根据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住宅租赁期限一次最长5年,最短1年。具体租期可根据济南居住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期限届满75日前,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承租家庭(单位)的资格进行复审,依据有关规定确定是否续租。
对于已经报名高新区其它公租房常态化轮候的申请人员可进行变更小区申请登记,放弃原申请小区申请租住涵园新居公租房,待项目符合入住条件时,将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摇号顺序进行选房并办理入住手续。
此次配租报名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2月8日,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受理地点为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城市更新办公室:高新区管委会西楼附楼217房间,联系电话:6695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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