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李猷滨介绍的情况,全市共设有9个婚姻登记机关,共59名婚姻登记员和20名收养登记员,婚姻登记量年均7万余件,收养登记量年均100余件。目前,9个婚姻登记机关全部达到山东省规范化标准,东昌府区、东阿和高唐婚姻登记处获得“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荣誉称号。
各县(市、区)在婚姻登记机关持续开展免费颁证和婚礼式颁证服务,为婚姻当事人提供婚姻家庭辅导和心理咨询,强化其家庭责任感,倡导文明风尚。目前,参加颁证仪式的当事人已占结婚登记总人数的50%以上,部分婚姻登记处达到90%以上,婚姻家庭辅导满意率达95%,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婚姻家庭矛盾,促进婚姻、家庭和谐。
与此同时,为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自2015年9月18日起,全市除办理赴台湾地区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这9个国家包括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为落实党和政府减轻群众负担政策,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全市于2017年4月1日起,不再向前来办理登记的当事人收取9元结婚登记费和250元收养登记费,所需的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本报记者 张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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