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16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猛)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督促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近日,冠县交警大队向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发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建议书。
建议书指出:应当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建设达标工作。明确本单位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交通安全员,协助有关部门和机构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并结合实际,制订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有关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当落实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措施,组织、指导、督促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车辆所属单位和驾驶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与所属单位、企业、村庄(社区)签订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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