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大闹大解决”催生极端表达
2014年05月1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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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心环境污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暴力行径始终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值得深思的是,地方政府习惯采用的“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处理模式,恰恰成了一种负面诱导。

本报评论员 赵丽
  5月10日上午,杭州市余杭区中泰及附近地区人员因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发生规模性聚集,并有不法分子趁机打砸车辆,围攻执法管理人员和无辜群众。此前,余杭区政府已发布通告,明确“在没有履行完法定程序和征得大家理解支持的情况下一定不开工”。(本报今日A12版)
  担心环境污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暴力行径始终是法治社会所不允许的。值得深思的是,地方政府习惯采用的“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处理模式,恰恰成了一种负面诱导。
  近些年,严峻的环保形势加重了民众的紧张和恐慌心理。即使新建垃圾焚烧厂等已经迫在眉睫,一些利益相关群众仍倾向选择绝对安全。作为地方政府,应从一开始就意识到,新建这类项目不只是政府和企业的事。相关事宜必须透明公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充分保证民众参与权和监督权。
  实际上,这也是逐渐构建政府诚信的过程。应该看到,尽管有些项目确实有建设的必要性,从科学角度而言也并不危险,但在民众看来,技术水平不是问题,关键是政府能否执行到位。如果一开始没有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单靠行政命令硬推,很可能会引发民众反感。等到事件闹大再去做引导和解释,群众的信任已被消耗,效果往往是事倍功半。  而且,在有的地方,群众意见并没被当回事。今年4月22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就曾报道,杭州萧山垃圾焚烧厂这一项目的环评报告问题重重,有些居民“被投票”,还有些不住在周围的人也被冠上了当地居民的身份。
  前期不认真听取民意,等群众到公共场所抗议,又因“维稳”等原因匆忙撤销——近年来,不少地方的垃圾焚烧、PX等项目就是以这种不正常的模式终结。更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个别群众也将“大闹大解决”视为法宝,动辄采取不理性方式表达诉求,甚至诉诸暴力,这已经突破了维护正当利益的边界,背离法治精神应该受到严厉谴责,暴力打砸等行为更该得到依法处理。
  实际上,垃圾焚烧等项目应建立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之上,如果因其它因素人为搁置,这于一地的经济民生并非好事。民众需要理性表达诉求,不能放纵利益的极端化表达。当然,要破解困局,突破性力量还得来自政府。如何建立规范的信息公开机制,如何赢得群众信任,这是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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