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三轮从临沂到招远
在高密被拦下,民警自费买票将二人送上去招远的大巴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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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0日热线消息(通讯员 焦芳 记者 张焜)家住临沂的两名男子,利用农闲时间,结伙驾驶三轮车去招远打工。两人途径高密时,因他们涉嫌无证、酒后驾驶被交警拦停,并暂扣三轮摩托车。10日,记者了解到,为帮助两人尽快赶到招远,民警自费将两人送上了前往招远的大巴车。
  6日下午3点左右,高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王路高密段柴沟执勤点执勤时,拦停了一辆无牌照破烂不堪的三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厢里堆满了水桶、胶鞋、水瓶、棉被等物品,还有大葱、煎饼、咸菜等食物。民警发现,驾驶三轮摩托车的男子竟没有驾驶证,并且满口酒气,随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酒精检测仪上得出的检测结果是57mg/100ml,属酒后驾驶。经进一步询问,驾车男子刘某说,他和坐在车厢内的赵某都是临沂人,为了贴补家用,他们便想利用冬季农闲时节,结伙去烟台招远的金矿打工,每天可以有近200元的收入。为了省下每人200元的车票钱,两人决定开着三轮载货摩托车去招远。
  6日一早,他们每人带着100多元零钱便开车上路了。由于对路线不熟,6个多小时后才进入高密。两人将车停到路边,拿出自带的煎饼、大葱和咸菜吃起了午饭。为了驱寒,刘某拿出自己带的一瓶白酒,顺口喝了二两多。没想到刚上车开出没多远,就被民警拦下。民警耐心向刘某讲解无证、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后,刘某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出了后悔,积极认错。民警随即对其所驾三轮摩托车作了暂扣处理。车被扣下,卸下一车随身物品的两人站在路边犯了愁。刘某和赵某两人身上所带现金并不多,并且当时已经没有前往招远的汽车了。民警见此情形,将两人领到了民警宿舍住下,并安排他们吃了晚饭。
  10日,记者了解到,民警自费购买了两张车票,把两人送上了前往招远的大巴车。而三轮车目前暂放在二中队驻地,等待刘某有驾驶证的家属前来开走。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不是必须。鉴于两位农民工外出打工不易、认错态度较好,且未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问题,警方遂没有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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