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区第二批廉租住房申请家庭正在公示
200余户低收入家庭受益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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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11月10日讯(记者 陈晨) 10日,记者从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4年第二批菏泽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与廉租住房补贴的申请家庭,正在菏泽市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至11月20日。
  据了解,本次发放廉租住房补贴的家庭需要具备以下主要条件:1、申请人具有菏泽市区城镇常住户口;2、享受城镇低保或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4865元;3、申请人无房或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达不到50平方米(已购买商品房但未交付使用的,视为有房家庭);4、未租住公有住房。
  根据2014年廉租住房补贴标准,三口以下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50平方米,四口以上家庭保障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不足保障面积标准的,补贴差额面积部分)。低保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6元,低收入家庭补贴单价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5元。
  同时,根据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菏泽市区内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政策的家庭应具备下列条件:1、申请人取得菏泽市区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在市区住满三年,其他家庭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2、申请家庭享受城镇低保;3、申请家庭所有成员(与户主为直系亲属关系)均无产权房屋。此外,廉租住房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75元,廉租住房储藏室基准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4元。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在龙田名郡小区居住廉租住房的家庭已有200余户,此次有30余户家庭正在公示,通过公示期后将尽快入住新房。“本次廉租住房补贴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共有200余户,也就是说将有200余户家庭受益。”菏泽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工作人员说。
  据介绍,本次公示时间至11月20日,申请家庭如有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知情者可在公示期限内根据举报电话或举报地址进行监督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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