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盗砂船不举报反而敲诈4万
岚山一养殖户因敲诈勒索罪获刑一年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王裕奎 通讯员 张立新) 岚山的养殖户发现盗采海砂的船后,不仅不报案反而敲诈船主4万元。后来,公安机关在侦查非法盗采海砂一案中,发现了养殖户的敲诈行为,随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将该养殖户判刑并处罚金。
  李伟(化名)在岚山区虎山镇附近海域从事养殖业,前期发现其养殖区曾遭到过往船只的破坏。2014年3月24日凌晨,李伟看到一条采砂船正在养殖区旁边两里地的海域由北向南行驶,准备返回江苏。随后,李伟带领人员将上述采砂船拦下,见船上装满了盗采的海砂,便谎称该船破坏了其养殖区,并以报警举报对方盗采海砂相威胁,向船主殷某索要20万元。
  殷某害怕自己盗采海砂的行为被举报,被迫给了李伟4万元。李伟还想再多要钱,谁知对方反过来吓唬李伟说:“你这是敲诈,再不降价,把我们逼急了我们也报警。”李伟心虚便将采砂船放行,也没有再继续索要钱。
  同年4月,公安机关在侦查殷某等人非法盗采海砂一案中,发现了李伟的上述犯罪行为,并将李伟传唤到案。李伟到案后说,当时那条船是在养殖区旁边行驶,没有破坏他的养殖区,而且船上装有导航,肯定会显示出养殖区并避开养殖区行驶。同时还主动退回敲诈所得款4万元。
  今年10月,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要挟等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李伟到案后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