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危险化学品,标签得写对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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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0日讯(记者 王帅 通讯员 刘玉宽 刘威) 日前,威海检验检疫局对某批进口危险化学品进行口岸查验时发现,其危险标签信号词和危险说明写错。检验检疫人员要求企业予以整改。
  该批化学品的危险标签信号词应为“危险”,其错用为“警告”,危险说明应为“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汽”,错用为“易燃液体和蒸汽”。
  据悉,威海口岸是日、韩危险化学品的重要输入口岸,近两年进口量呈稳定增长趋势,今年前10个月,查验进境危险化学品227批、710.26吨,货值361.95万美元,检出不合格20批、71.9吨,货值29.57万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33%、628%、137.7%,均呈大幅增长趋势。
  威海口岸进口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含一级、二级易燃溶剂的油漆、辅助材料及涂料,含一级、二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等;主要危险为:易燃、易爆、腐蚀、毒性、环境污染等。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进境集装箱未加贴危险品运输符号;《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鉴协调制度》(简称GHS)危险公示标签符号、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以及供应商标识不符合我国强制性法规要求;未随附安全数据单或安全数据单内容错误。 
  针对进口危险化学品不规范的现象,威海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商应提高风险意识,了解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相关要求;与国外供应商沟通,按照我国技术规范要求制作中文安全标签及安全数据单,并在包装上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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