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将“低保评议权”交给群众,对“人情保”、“关系保”零容忍
四个月清退2380名低保对象
2014年11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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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11月10日讯(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步昭瑞) 从7月开始,滕州正式开展“阳光低保专项整治行动”。随着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行动的开展,到10月底,滕州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2380名。
  为开展活动,滕州民政局成立了督导检查小组,对镇(街)集中复核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入户率不低于30%。同时,各镇(街)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低保专项集中复核,入户率达100%,并及时将复核结果张榜公示。同时建立滕州市低保信息核对机制和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所有低保对象和新申请人员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升低保工作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目前,滕州“阳光低保专项整治行动”告一段落,经核查,滕州市清退城市低保153人,新增10人;清退农村低保2227人,新增1421人。“这些清退的低保户中,绝大多数因为经济情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滕州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城市低保中,有些人因为工厂破产,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领退休金了;农村中被清退的低保户中,有不少外出打工家中经济条件好转。”而在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的同时,滕州市将“低保评议权”交给群众,开展评注评议,让“低保家庭”置于阳光之下。谁享受低保村民说了算,对“人情保”、“关系保”实行零容忍。“在村一级办理低保,村干部的亲属如果申请低保,直接经过镇一级去办理。”工作人员说,“希望低保政策真正帮助到困难的家庭,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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