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冒弟之名办卡恶意透支
用于偿还个人贷款,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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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张琪 通讯员 姜勇飞 徐忠) 蓬莱的迟某某冒充其弟之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条件下,恶意透支、套现,本息共计14多万元,催款无果的情况下,发卡行选择了报案。经查实,迟某某还在另一家银行办理信用卡并恶意透支20多万元。6月,迟某某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 
  2014年11月14日9时许,蓬莱某银行工作人员到蓬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蓬莱市民迟某于2012年9月在该行办理信用卡一张,截止到2014年10月15日,该卡已透支本金12多万元,利息2万多元,本息共计14多万元。经该行多次催收,迟某拒不归还欠款。 
  接案后,民警对该行提供的迟某办卡资料、欠款明细、催收记录等进行了详细查证。当日,民警拨打迟某办卡所留的联系电话,对方称其系卡主迟某的亲哥哥迟某某,该卡透支是自己所为,其弟迟某并不知情。 
  迟某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自己以2011年在蓬莱市B银行的贷款(迟某为担保人)需要年审为理由,骗得迟某身份证后冒用迟某的身份在A银行骗领信用卡,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进行恶意透支、套现;经银行多次催收,至今仍不归还的犯罪事实;当日,犯罪嫌疑人迟某某被刑事拘留。 
  经审讯,迟某某又交代了以同样的理由骗取了张某某(同为2011年贷款担保人)的身份证,冒用迟某、张某某的身份在C银行骗领信用卡两张并恶意透支2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 
  2014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迟某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蓬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6月,迟某某已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银行监管不严格 重数量轻审查
  据办案民警介绍,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发,与银行在卡片申领、管理环节的监管不严格有很大关系。银行工作任务多,造成工作人员压力较大。在办理信用卡的审批过程中,很多情况下都是“来者不拒”,给恶意透支创造了条件。
  另外,按照银行系统规定,银行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三亲见”才能申领出银行卡,而迟某某系本人到发卡行冒充迟某、张某某二人签字,其本人与迟某、张某某容貌相差较大,但最终还是通过了发卡行的审查骗领到信用卡。
提额只需一个电话 部分商户涉嫌非法经营
  信用卡提额程序太简单。迟某某骗领信用卡后,用申请办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拨打客服电话就可以轻松提额至15万,倘若发卡行能够对迟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偿还能力等进行细致调查,就完全可以避免如此大的经济损失。 
  部分POS机商户涉嫌非法经营。迟某某骗领到信用卡后,通过非法套现套取现金用以偿还其个人借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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