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试水政府办公设备以租代购
率先在淄川试运行,打印机都租着用,释放财力用于民生支出
2015年07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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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8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李成明 殷振才) 只用100元钱就可以使用价值7000元的打印机,乍一听,您可能不认同,但是在淄川区非税收入管理局,记者就真实看到了这一现状。近日,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在淄川试运行。
  为适应政府绿色租用消费需求,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近日,淄川区借鉴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淄博海汇、山东新星、淄博腾彩、淄博理光等四家电子办公设备定点租赁供应商,率先在全市对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进行探索。
  办公设备租赁服务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一种,具有减少固定资本投入,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提高工作效率等优势,可释放更多的财力,支持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教育等刚性民生支出。此次办公设备租赁主要在淄川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试点,主要涉及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试点有效期一年,租赁期满,将根据试点期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开展情况,重新招标确定租赁供应商和相关规定,但不涉及和调整试点期内已经签订的租赁协议。
  据悉,为探索推进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淄川区采取“初定框架、充分授权、探索推进”的方式,对办公设备租赁费及服务协议进行了框架性的规范,具体细则由租赁单位与定点供应商根据使用情况自行协商确定,租赁费用由租赁单位自行支付。其中,租赁单位首付使用保证金不得高于售价的20%;计算机租赁使用年限不得低于6年,复印机等电子办公设备租赁期限由租赁单位与中标供应商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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