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5起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2017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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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27日讯(记者 李德领) 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落实省纪委和市委工作部署,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维护了群众利益。为进一步传导压力,持续形成有力震慑,近日,市纪委通报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鄄城县李进士堂镇田楼行政村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向非贫困户发放扶贫羊并收取保证金问题。给予田楼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白官文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村委会委员彭步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村民上缴的保证金。
  东明县城关街道办事处崔寨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崔金轩虚报冒领粮食直补资金等问题。给予崔金轩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由城关街道办事处按照有关程序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同时,给予村委会副主任王坤山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会计徐培顺党内警告处分。
  成武县九女集镇李楼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帮升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给予李帮升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单县曹庄乡李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李道华截留村民养老保险金、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给予李道华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曹县阎店楼镇木瓜园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刘本旺套取粮食直补资金问题。给予刘本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当前,虚报冒领、套取私分粮食直补资金,骗取挪用、贪污侵占集体“三资”、惠农补贴和土地征收补偿款,以及在办理涉农事务时吃拿卡要等问题依然严重。这些问题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的信任,侵蚀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传导到县乡、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下大气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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