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葡萄酒苹果获中欧互认保护
目前烟台市已有3个产品入围,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
2017年06月14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13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莫言) 日前,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中国与欧盟同时对“中欧 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情况进行了公示,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纳入中欧互认保护,品牌走向国际化,目前烟台市已有3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
  据了解,烟台市的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和省内其他地市的扳倒井酒、苍山大蒜、莒南花生、文登苹果、安丘大姜、安丘大葱”共八个山东省产品,纳入了欧盟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加上被认定为中欧首批“10+1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的龙口粉丝,目前烟台已有3个产品纳入中欧互认保护,数量位列全省第一位。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正式与欧盟互认后,产品进入欧盟的超市就像进入我们自己国家的超市一样高效便捷,并享受与欧盟地理标志产品同样的优惠政策。此项互认保护为推动烟台优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战略,形成国际知名品牌,推动企业国际化、品牌高端化,为烟台葡萄酒、烟台苹果品牌走出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欧地理标志谈判自2011年正式启动至今,双方已展开了多轮磋商,推荐产品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保证新一轮中欧谈判工作成功,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精心筛选推荐了100种地理特色鲜明、产品质量优异、市场前景广阔的地标产品参与欧盟互认。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