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要闻

A04版:关注

A05版:山东

A06版:济南

A07版:山东

A08版:声音

A09版:国际

A10版:文娱

A11版:乐动

A12版:身边

A13版:博物周刊

A14版:博物

A15版:青未了

A16版:封底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HC01版:太白湖报·头版

HC02版:太白湖报·看点

HC03版:太白湖报·新城

HC04版:太白湖报·视觉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K01版:今日潍坊

K03版:今日潍坊·关注

K04版:今日潍坊·关注

N01版:今日德州

N02版:今日德州·关注

N03版:今日德州·关注

N04版:今日德州·关注

N05版:今日德州·关注

N06版:今日德州·关注

N07版:今日德州·关注

N08版:今日德州·关注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W05版:今日威海·城事

W06版:今日威海·城事

W07版:今日威海·城事

W08版:今日威海·城事

网红烹食大白鲨,岂能“无知者无畏”

齐鲁晚报     2022年08月02日
  网络时代,争做网红并无不可,但是不能为“红”而无所顾忌。对任何一个想做网红的人而言,这都应该是一则常识、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因为某种无知而陷入某种“无畏”,更不能为博眼球上流量而明知故犯铤而走险。
  □评论员 王学钧

  一个网红竟把一条大白鲨给吃了!近日,一则由网红美食博主“提子”发布的视频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视频内容显示,在四川南充,“提子”对一条近两米长的大白鲨来了个“一鱼两吃”,一会儿水煮,一会儿烧烤,大快朵颐,乐此不疲。如此“刺激”的画面,引来大量的围观者。
  尽管“提子”极力将这条大白鲨包装成刚从市场上买来的一种“海鲜”,有心的网友还是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这条鲨鱼并非人工养殖、可以食用的“海鲜”,而是一种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俗称大白鲨的噬人鲨。网友遂向相关平台及当地警方举报了“提子”。随后,当地警方公开宣布,经相关部门鉴定,视频中的鲨鱼确是大白鲨,警方已对这一事件展开深入调查。
  这下,涉事网红可就麻烦了。在这一事件中,“提子”虽坚称所烹鲨鱼来自“正规渠道”,但既然这条鲨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一切就早已谈不上“正规”。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提子”的行为不仅明显有违野生动物保护法,而且已涉嫌犯罪。按照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这个角度看,“提子”至少要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对类似网红而言,这是一种惨痛的教训。网络时代,争做网红并无不可,但是不能为“红”而无所顾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对任何一个想做网红的人而言,这都应该是一则常识、一条不能逾越的底线——不能因为某种无知而陷入某种“无畏”,更不能为博眼球上流量而明知故犯铤而走险。
  对广大网友及有关部门而言,这一事件是一次及时提醒。即便“提子”是一个拥有近八百万粉丝的网红,网友也不应被误导。无论如何,烹食大白鲨都是不应该的,须时刻绷紧野生动物保护这根弦。更何况,种种迹象表明,“提子”的任性并非偶发个案,网红烹食大白鲨的背后很可能存在一条黑色产业链。
  在这个意义上,这个事儿尤其应该好好查处,严肃问责,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要让任何一个违法者漏网。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