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1版:重点

A02版:要闻

A03版:要闻

A04版:关注

A05版:山东

A06版:济南

A07版:山东

A08版:声音

A09版:国际

A10版:文娱

A11版:乐动

A12版:身边

A13版:博物周刊

A14版:博物

A15版:青未了

A16版:封底

H01版:今日运河·城事

H02版:今日运河·城事

H04版:今日运河·城事

HC01版:太白湖报·头版

HC02版:太白湖报·看点

HC03版:太白湖报·新城

HC04版:太白湖报·视觉

J01版:今日烟台

J02版:今日烟台

J03版:今日烟台

J04版:今日烟台

K01版:今日潍坊

K03版:今日潍坊·关注

K04版:今日潍坊·关注

N01版:今日德州

N02版:今日德州·关注

N03版:今日德州·关注

N04版:今日德州·关注

N05版:今日德州·关注

N06版:今日德州·关注

N07版:今日德州·关注

N08版:今日德州·关注

W01版:今日威海

W02版:今日威海·城事

W03版:今日威海·城事

W04版:今日威海·城事

W05版:今日威海·城事

W06版:今日威海·城事

W07版:今日威海·城事

W08版:今日威海·城事

不能放任街拍成为“截拍”“偷拍”

齐鲁晚报     2022年08月02日
  □评论员 朱文龙

  街拍本是一种艺术展现形式,通常用来记录一些城市的人文环境。如今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崛起,街拍越来越大众化、商业化。但是,一些拍摄者把街拍“玩坏了”。他们打着“街拍”的幌子,肆意将镜头对准路人,不打招呼不征求意见,拦住就拍。更有甚者,还把镜头偷偷对准了年轻女性的隐私部位。显然,这种行为完全背离了街拍的初衷,分明就是在偷拍。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是违法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有相关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偷拍行为,偷拍他人情节较轻者,也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即便有法律规制,那些以“街拍”为幌子,实则进行“偷拍”的行为,仍然大行其道。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源于利益驱动。从目前来看,街拍是可以“变现”的。曾有媒体报道,一位杭州摄影师靠着街拍开网店卖衣服的模特,一天就有高达两三万元返利收入。相对于这种正规的街拍,偷拍到的影像,不仅显得真实,而且成本更低,获得的利润更大。当劣币驱逐了良币,那些以“街拍”为幌子,实则进行“偷拍”的行为,自然就多了起来。
  此外,当被偷拍者觉得自己权益受损时,很难找到一个合理的维权渠道,甚至还会招来他人辱骂和非议,也是此类行为屡禁不绝的重要原因。“为什么拍你,不拍别人”“你自己这样穿,还不让别人拍”的言论充斥网络,导致一些被偷拍者不敢维权。
  利益的驱使,让一些拍摄者有了“偷拍”的动力;被偷拍者维权困难,则助长了偷拍者的嚣张气焰。这种情况无疑是不正常的,亟须改变。
  这其中的关键,便是需要更多外部力量干预。对此,专业律师给出了一些建议,比如相关平台和部门在治理不规范街拍行为时,提升对投诉的反馈效率。互联网平台要加大审核力度,对于有侵权可能的内容,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断开链接、删除等。除此之外,还要守护住被拍摄者的“不同意权”,隐私权属于被拍摄者,没有同意拍摄和发布,就不能由所谓“摄影师”说了算。只要有人敢破坏底线、动摇准则,就要追究法律责任。
  有人说,“最棒的时尚一向在街头才能找到”。欣赏美、追求美是人之常情,但要守住底线和分寸。那些还蹲守在街边的所谓“摄影师”该注意了,别打着“记录美”的旗号干违法的事儿。

上一篇 下一篇